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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9-12
按照民政部办公厅《对于开展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内地居民,只要在重庆居住,并办理了《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》,都可以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。同时,重庆户籍的居民在试点的其他6省2市经常居住的,也可以在居住地当地按要求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(6省2市有:辽宁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四川省、江苏省、河南省和湖北省武汉市、陕西省西安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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